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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7日
2015年3月26日,中誠信創始人、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毛振華博士在博鼇亞洲論壇2015年年會的分論壇“互聯網金融:自律與監管”中發言

 

時間:2015年3月26日,17:00 – 18:30

地點:國際會議中心一層東嶼宴會大廳A

分論壇3:互聯網金融:自律與監管

簡介:

-          互聯網金融迎來跨越式發展,監管呼之欲出

-          P2P:資訊仲介,還是交易平臺

-          P2P 的商業模式及其變革趨勢

-          監管:柔性管理還是強制法律

-          英美經驗:完備的征信、嚴格的資訊披露及其他監管思路 

 

主持人:

-          謝平,中國投資公司副總經理

 

發言人:

-          毛振華,中誠信創始人、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

-          陳超美,LendingClub首席風險官

-          計葵生,陸金所董事長兼CEO

-          張偉,中科創董事長

-          朱雲來,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特邀研究員

 

以下是毛振華博士的發言內容:

 

原文實錄如下:

現在的互聯網金融最大的一個挑戰,其實跟傳統金融比,傳統金融有一套收集資料、控制風險、計算風險的評分方法和流程。互聯網金融出來之後,問題是資料特別多,就涉及到了怎麼來收集資料、整理資料,最後怎麼使它成為金融系統裡的主要依據。

今年1月6號,央行公佈了給8家公司個人征信的準備,還不是正式牌照。我們作為傳統的征信公司和評級公司,也給了我們一張准牌照,現在也在做很多工作。六個月之後央行要來驗收,我們在這方面也是有很多分析和認識。

過去的征信是有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它是傳統金融體系裡面的金融同業的資料中心,應該說起了很好的作用。現在互聯網金融起來之後傳統的東西發現不管用,很多人沒有信用記錄,這是第一。

第二,征信很大的法律障礙屬於隱私權保護。就是你怎麼能夠收集別人的資訊,收集資訊之後再處理資訊賣錢是商業行為,這對於傳統征信來講也是很不一樣的格局。

現在講征信監管是兩個,一個是要在法律的監管框架下依法來收集資訊,所以你要沒這個框架、資格就不能收集資訊。以商業目的收集他人資訊就是犯罪,不管是收集了什麼東西,目的本身是犯罪的。比如我是互聯網公司,在你們交易過程中留下痕跡,這個資訊被我留下來了,這是沒有法律問題的。但是我要把這些資訊拿去賣錢,這就出了問題。

比如在我的業務之外,通過別的管道收集資訊也是有問題。如果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幹這個事情的話,監管就監管不過來。征信牌照的問題是解決收集資訊的合法性,比如說在法律的框架監管之下什麼能收集、什麼不能收集、什麼管道能收集,這就有一套辦法。

其次是查詢資訊,收集資訊之後要進行資訊整理,整理後得到評分,最後向有需求的公司、個人進行銷售資訊,這是一個服務,本身是一個商業活動。

這樣有涉及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得到被查詢人的授權,諸如此類有很多法律監管框架。但是這些東西都涉及到征信業的調整,因為征信行業很悠久,我的公司有兩個主營業務,信用評級,算中國第一個評級公司。第二個是征信。這兩個行業都很研究,評級有一百多年來講,征信有兩百多年歷史。沒有電話、沒有傳真電報都有征信,所以征信這個行業一直雖著工具的發展。在這些行業裡面看互聯網是工具,跟當年突然產生電報,電報可以作為全球征信信心的收集。是不是這樣子呢?就是不是,因為現在整個社會的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過去這些都是工具,只是一個傳送的工具,或者是整理的工具。而現在不是了,現在互聯網本身就是資料的來源,就是征信本身最核心的東西,來源於互聯網,又利用互聯網的手段進行收集,進行資料處理,在互聯網上做最後的銷售,所以在互聯網完成的事情就改變了過去征信的業態,所以這是很大的變化。

剛才陸金所考慮的問題,其實就是征信公司考慮的問題,就是怎麼來解決。每一個公司自己能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很顯然是很難的。因為從信用關係上講是典型的木桶理論,信用資訊的完整性決定了信用資訊的有效性。你看在某個領域表現很好,在另外一個領域專門去犯罪,這就說明問題了。

如果遇到特別有欺詐性的,會更加偽裝自己的信用,最後一刻出現了其他問題。所有的資訊記錄裡面,可以從其他管道得到分析了。互聯網征信很大的好處,是可以除傳統已經發生的金融交易裡面發生資訊之外,還能從其他的商業行為,甚至從個人社交行為裡面找到信用資訊本身所需要的元素來防範風險。技術條件、技術基礎發生了變化。

另外是市場條件發生了變化,過去作為中國傳統金融機構來做,現在是互聯網做,這個是我們叫做的屌絲賺屌絲的錢。過去一張信用卡的人都沒有就去借錢,換句話說銀行不屑一顧的錢比較少的人也想當貸款人,他們怎麼來獲得更高的收益?這兩批人是屌絲和屌絲之間的關係,在互聯網金融體系裡面就是很大的市場。

並且這個市場不僅僅是現在看是比較差的市場,是一個量不大的借款市場。未來隨著互聯網的習慣,今天沒有錢的時候,可能剛畢業沒有錢要在互聯網存款、借款,未來是高收入人群的時候還會在互聯網上操作,這就是很大的機會。現在這些人都是拓荒者,未來未必是屌絲金融,所以市場條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另外是法律和監管條件也在發生變化,我們中國過去對個人隱私不太重視,現在個人隱私成為一個高壓線,不能碰很多東西,所以法律框架是很清楚的。另外監管也開始建立起來,這是很重要的條件變化。但是這個條件變化下來,我們這些公司壓力也非常大。

因為美國幾乎沒有純互聯網的個人征信公司,美國幾大電信局解決得很好,主要是美國也沒有那麼發達的互聯網金融,這是對應的。中國的個人征信以前只有央行壟斷機構,我以前發言中談到,中國的征信業發展核心是央行的征信中心起什麼作用,如果作用是封閉的,只為現代的銀行體系服務。這樣的話,我們再搞再多的征信公司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我們搞征信公司的目的是防範整個行業和整個社會的風險,儘管是一個商業機構,但是這是一個特定的商業機構。

央行的資料中心已經涵蓋了金融體系已經發生的大多數的風險,這就有一個問題,這些征信公司和央行中心一樣可以得到央行的資料,還是不能得到,只能得到資料以外的東西。如果得不到,那麼和央行是什麼關係?進一步要談到央行的法律定位,它是一個公眾的國家中心,是公益性為目的的,還是說也是一個商業機構?就我們而言願意是商業機構,這樣我們也可以獲得同樣的權力。如果是受監管的,那應該對我們開放,我們應該在監管、法治的框架下去查詢資料,跟我們的資料合在一起做做運行整合。

中國征信體系的核心是央行的征信中心的地位跟其他征信中心的關係,這個是很重要的。另外是金融同業怎麼看征信公司,征信公司剛開始起步都是資料賣錢,你要花多少錢買我的數據。除了征信公司去問的話,不會有一個公司去買資料。除了在中國買資料之外,別的地方沒有聽說過,因為資料是交換過的。因為征信公司主要的商業模式就是免費得到資料,通過加工整理之後很低價的把資料賣出去。如果買資料,買了一萬個人的資料,其中只有一個人被查,那不是傻瓜嗎?買的資料是呆的資料,那買來幹什麼呢?

在金融互聯網企業本身是一批完全不懂金融的人在裡面做的,也完全不懂得現有的法律關係和商業關係在裡面做,他們總是有很多幻想。如果這一點不破,他們不認識到征信是一個行業風險的防範者。作為一個公益事業大家要盡相應義務和責任的話,這個行業也很難發展起來。如果這個行業發展不起來,整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是一個制約。個人征信業的發展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一個瓶頸,也是一個核心環節。